5. 免考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答:统考文件规定: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学生,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A、或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目前不能免考该课程;
(3)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 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 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参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的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可免考“大学英语”。
6.如何理解统考免考条件中“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答:(1)这里的“英语专业”是指学生现在就读的专业。(2)“少数民族学生”,其民族身份和居住地区的确认以本人身份证上的记载为准。
7.如何理解统考免考条件中“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答:(1)这里的“计算机类专业”指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专业,是指学生目前就读的专业。(2)经教育部批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证书都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8. 如何理解“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答:“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是指按学生本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计算起点,在所就读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新生实际入学注册日期为终点进行计算的年龄。
9.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已改革,统考中《大学英语》课程的免考条件是否有改变?
答:目前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进行了改革,出台了有关新的计分体制和成绩报告方式,据此,网考委对统考文件中涉及有关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定是:(1)已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统考免考继续有效;(2)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达到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统考课程;(3)参加2006年1月1日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10. 统考免考条件中对相关免考证书有无时间和有效期规定?
答:(1)统考报名时持有免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或英语类证书、计算机类证书者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考统考全部科目或相应科目。(2)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11. 统考免考申请表由谁制作?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答:(1)统考免考申请表由网考办统一制作,各网络教育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从网上自行下载。(2)办理免考的程序是: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②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③校外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和“免考汇总表”,网络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④网络教育学院将本院“免考汇总表”统一报送网考办备案。
12. 免考学生名单何时报送备案?以什么方式、报送哪些数据?
答:免考学生名单由网络教育学院在每次统考报名时同时办理。报送方式采用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数据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外,主要是“免考原因及免考代码”,以网考办设计的“免考汇总表”上的要求为准。
13. 对统考考生违纪违规情况如何处理及处罚?
答: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考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况将按照《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处理。考生违纪或作弊情况由网考办向有关单位通报。
考生应认真遵守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试纪律,真实地发挥自己的最好水平。
14. 在统考成绩公布后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一经查实,统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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