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可免考“大学英语”的补充规定
各试点高校:
在《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文件中,对于免考的规定,第三条为: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根据上述文件,特对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做以下补充,即:
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的《笔试成绩合格证》即可免考大学英语。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