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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信息
11月起考试作弊上升到违法层面 最高可判7年

    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该法条从11月1日开始生效,这意味着,从今往后,作弊从违规违纪上升到违法层面。
    “此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考试作弊,但由于刑法没有相关条款,且具体案情与罪名的契合度不尽相同,司法部门的定性也不尽一致,在法条适用上‘捉襟见肘’。”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近年来针对考试作弊开展了各类专项行动,而舞弊罪入刑为打击作弊提供了更健全的法律依据,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考试行为,使考试更加公平诚信。
 
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那么哪些舞弊行为会被追究刑责呢?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梅传强表示,该法条针对的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比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公务员(课程)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等。
    “舞弊罪入刑体现了国家从严立法的原则。”梅传强介绍,以往组织舞弊多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处罚,但刑九发布后,根据作弊情节最多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如何来衡量作弊情节严重与否?
    梅传强介绍,主要从5个方面来看,组织作弊的次数,作弊的人数,持续时间,非法违法获利的金额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如高考、国考等考试影响面广,涉及人数多,造成的社会影响大,其罪行也会更重。
 
为组织作弊提供帮助也算违法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除了组织作弊,刑九将为组织作弊提供帮助也纳入刑法。帮作弊组织生产作弊工具;印制宣传资料;为他人销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行为都将按照犯罪情节进行惩处。
    “以往帮助组织作弊按照从犯处罚,此次单独提出,不再按照从犯处理,直接按照第一款处理。”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武举称,在刑九出来之前,部分组织作弊可以按泄露国家秘密罪处罚,一些案件泄密内容不符合国家机密,无法纳入刑法范畴,但此次将组织作弊的各个环节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也更加全面,也体现了从严治考的态度。
 
替考和被替考都将受罚
    “7名被替考考生,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这是今年江西高考替考事件中的部分处理结果。江西替考事件轰动全国,最终几名替考考生按照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被处以取消成绩、停考等处罚,不过这样的情况从今以后将构成犯罪,参照刑法进行惩处。
 
    刑九明确“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之前,代考通常的处理方式是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不过从今往后就不一样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代考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不过从11月1日起,替考和被替考都将构成违法犯罪,受到刑罚处罚。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也会遭受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后果
 
考生表示更放心了
     法律专家介绍,总的来说,刑九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体现了两大变化。一是处罚范围广。不仅处罚组织作弊的人,还处罚作弊考生以及考生家长或老师集体作弊的行为,另外串通作弊的教育行政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也将受到处罚。第二处罚力度加大,对作弊器材的提供者,往年多以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入刑,定刑较轻,而根据刑九规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处力度明显上升。
发表时间: 2015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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