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1年7月毕业生的毕业证及档案正在整理之中,预计一周内可以完成;毕业生(详见名单)请于2011年7月20日~10月31日期间领取毕业证、档案、实习费补助(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考虑到北京地区的消费情况,学习中心提供毕业生一定数额的实习费补助,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同时凭实习费发票领取;原则上发票应该为正式实习发票,为照顾部分在本院实习、开发票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学生采用与教育有关的发票替代,如:办公用品(如开明细,300元以下的金额可开“打印纸、硒鼓”,金额大的可开“文件柜、办公桌”)、医学光盘、医类书籍等;发票金额不低于实际退费金额,抬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另外请注意:
1、开票单位一定与所开的物品名称相符合,有些学生提供的发票,开票单位为食品店、医院,名称却是办公用品,此类发票均属无效票!
2、餐饮类发票不能作为替代票;
3、发票应该是1张,请不要提供其他时间的发票或者几张不同日期、类别的发票;如果此前已向医院交纳了实习费,并且医院开具了发票,可以持已开具的发票报销;采取替代发票的,要求如下:发票日期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间。
4、开具个人抬头的发票无效!
5、实习费补助发放的有效期间同上,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补助!
6、学习中心安排的实习学生不再提供实习费补助,人员包括:在东直门医院实习的所有专业学生;在鼓楼医院实习的各专业学生;
7、各专业层次实习费补助标准:中医、针灸本科 1080元;护理本科 490元;中药本科 600元;中医、针灸专科与专升本 600元;中药专科与专升本 300元;护理专科与专升本 245元。
8、毕业证、实习费原则上须本人领取,尤其是实习费;特殊情况如需他人代领,须带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由学员本人打电话给学习中心指定专人办理。领取毕业证同时,交回学生证。
北京学习中心 2011年7月14日